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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型商铺应是商业地产主流

武 鸣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时报    网友评论10进入论坛    2008-01-31 14:06

近年来,商业地产出现了“井喷”现象。一些集中放量的区域商业地产供应过剩,而定位上的雷同又使这些区域的竞争急剧加大。其中,产权式商铺的销售管理更为人关注。
  随着开发商融资渠道的拓宽及经营理念的加强,开发商自持物业的意愿进一步加强。一般来说,大型开发商开发的大型优质商业项目都倾向于只租不售。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转移风险,在一些社区商业或中小开发商开发的商业项目中,出售的还是在多数。
  此外,由于前几年在实践过程中暴露了种种弊端,将大型购物中心分割成小产权商铺并出售给个人投资者的产权式商铺,目前也在不断的探索和调整中。目前,该类商铺已经由此前的返租阶段(卖铺和租铺是同一主体)、包租阶段(卖铺和租铺分属两个主体)逐步转变到转租阶段,即将商铺的买卖、管理、经营分属三个主体,整合资源,专业经营,规避风险,保障收益。
  在具体的操作模式上,以前常用的模式是:先销售后招商,即将所有面积(不计分摊面积)分为众多小块,以类似于股权的方式进行出让。在后续经营方面,一般由物业公司统一招商经营,前几年按固定比例向投资者返还收益,以后则由股东会议决定返还比例。这种方式很难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国家在政策上也明令禁止。
  而现有的模式已逐渐转变为先招商后出售:发展商在销售前,通过引入品牌商家作为主力经营公司来聚集人气,做旺商场,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信心和收益保证。在铺位划分时,一般也会考虑到实际经营的需要,将分摊面积和消防通道另计。比较而言,这种模式比较成熟,投资者的利益也更有保障。在市场上产权式商铺较多的情况下,个人投资者选取有知名商家租约的商铺、已建成的现铺或由知名商业运营机构负责管理的商铺进行投资,可减少该商铺的风险。
  随着市场走向成熟,开发商的退出渠道逐渐拓宽,这种产权式商铺也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最终持有型商铺应该是商业地产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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