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成本是房价虚高动因
唐耀坤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 网友评论5条进入论坛 2008-01-31 14:01
最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业持续演绎着大牛市行情。然而在“统计口”,房地产业亏损面还挺大。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调查表明,2006年北京市房地产行业收入超过2235.6亿元,但利润只有大约175.9亿元。利润率不到10%,企业亏损率达到52.8%。湖南省的统计数据表明,房地产业平均每个企业负债3701万元,高居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之上。类似的调查结果,在广西和其他省市近年也都出现过。
虚增成本吞噬暴利
在房价飙升、老百姓望楼兴叹的同时,一直被社会认为有“攫取暴利”之嫌的房地产业,难道实际是在惨淡经营,赔本儿赚吆喝吗?为此,笔者进行了一番采访,了解到房地产开发“成本戏法”的某些奥秘。
首先,土地成为“虚增成本”道具。“招拍挂”之后,大部分房地产企业不会立即上交所有款项,往往会申请延期交款。根据国家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应向企业收取滞纳金,但滞纳金数额由职能部门说了算,这就留下了“操作”空间。职能部门要求收取的滞纳金、罚款,到企业成本账里就提高了好几倍。
其次,建材、“人头”和规划都能做“成本文章”; 某些开发商善于“恰到好处”地在几乎所有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环节上使用价格相对低廉的产品。“尽管这部分材料成本低廉,但我们要求供货商填写的发票是原来价格的2倍至3倍。”一些房产公司的工程部门人员私下说。 凑人头数也是一个“绝招”。某些开发商搞来亲戚朋友甚至整村整族人的身份证来制造使用大量“农民工”和“工程师”的假象。在某些项目,农民工的工资甚至可以开到每月2000元至3000元,拿不出任何资质证明的“技术工程师”,每月开出的工资也达到8000元甚至1万元,大量的虚增成本开支从此而来。 此外,修改规划和楼盘测量面积是实现楼盘后期“利润增值”的核心,但这也是实现“成本飙升”的重要环节。在上报测量的过程中,将中小户型的成本扩大到大户型。一位地产业内人士说,某些测量评估单位因为面临市场竞争压力,往往在测量开发商房屋面积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部分开发商玩弄成本增长也就成为轻而易举的事。
再次,成本互通加高房产成本。目前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办了物业公司,而开发商往往将物业公司、其他楼盘成本集中到即将验收的楼盘上来,用“东墙成本西墙贴”的方式,造成房地产成本高的假象。一些在东部沿海和中西部省区同时都有楼盘开发的开发商就更容易转移成本,因为监管部门很少会跨地域核实。
虚增成本逼高房价
房地产商可以恣意虚增房地产开发成本,在他们那里,再高的房价都是成本所致,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房价像脱缰的野马狂“飞”起来。其实,房屋的建筑造价并不高,去年广州一建筑商自爆内情,一平方米的建安费用只须六百多元。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组织过一个调查组赴全国考察,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房屋的建筑造价平均每平方米也就在六百多元左右,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东部城市与中西部城市由于人工工资的差距略有些差距。因此,对房地产业的监管不应只停留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手段上,应对整个房地产开发的流程进行监管,对开发项目的土地、材料、人工等成本价格进行精确的核算,以杜绝开发商在虚增成本方面有机可乘。这样才能使虚高的房价回归理性,才能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