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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基础何在

本报记者 吴向九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时报    网友评论22进入论坛    2008-06-27 10:54

  去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刚刚颁布时,有人就担心《劳动合同法》在实施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障碍,新劳动法的执行将会遇到挑战。果不其然,新劳动法实行不到两个多月,就有几位全国人大代表要求修改新的《劳动合同法》,甚至有人提出要废弃这部刚刚开始实行的法律。


  那么,新法实行的基础何在呢?为什么新法制定容易,执行难呢?新法要实施下去,接下来要怎么走呢?


  法律要符合客观规律


  “一部法律要执行下去的重要前提是法律是否和客观规律相一致,法律是否顺应民意和历史潮流。”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劳动法专家陆胤解释说,这里的客观规律是指经济规律。经济规律有其内在的发展路径,法律如果和经济规律的运行方向一致,自然会很好地执行下去;反之,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就困难重重。


  贝尔阿尔卡特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范星认为,当下新的《劳动合同法》要得到很好的执行,务必要让劳资双方都能理解和接受这部法律。在此基础上,资方和劳动者才会拥护这部法律。如果劳资双方都能认可这部法律,那么这部法律实行起来就不会遇到什么难题。相反,如果新劳动合同法不能让劳资双方都拥护,其执行的基础就相当薄弱,


  事实上,全国人大立法委制定新劳动合同法的初衷是切实保护好劳动者的利益,平衡好劳资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进而构建和谐社会。


  在上海劳动法专家魏浩征看来,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应该也是一部好的法律,但与该法律配套的实施细则没有及时出台,影响到了人们对这部法律的理解。


  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受《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比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型的企业要大很多,这些企业误以为国家给企业增加了负担,提高了用人成本。同时也有少数劳动者认为劳动法和自己关系不大,自己今年在上海打工,明年可能会去北京打工,后年也许又去广州打工,就算企业给自己交社保金,这些社保金也无法累积起来。所以有少数打工者不愿意和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也不愿意交社保金。


  “如果新《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配套细则出台后,企业发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同时也是在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那么劳动法执行起来就会顺利很多。另一方面,部分打工者如果看到自己在不同城市交纳的社保金能够累积起来,他们会更支持劳动合同法。” 上海劳动法专家魏浩征表示。


  资方观念转变是关键


  有人把劳动合同法定义为劳动者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强化了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更多地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因此,资方把劳动者看成是自己的对立面,这是完全错误的。


  事实上,劳资双方是一体的,没有劳动者的辛勤付出,资方就不会有收获。资方在报酬和福利方面,如果能为劳动者提供很好的保障,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带来的生产效率的提高,会使得企业的利润加倍上升。


  企业往往把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看成是自己的最大风险,这一观点也应该改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对企业一无是处。首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企业留人,其次也有利于企业文化的构建和长远发展,再次,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增强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企业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会有归属感,能刺激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对企业不是坏事情。”美国艺达思工业集团中国公司的人事总监费谐群说。


  魏浩征认为,如果企业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补签订一份《岗位劳动合同》,在这份合同里规定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聘用,不仅不会造成员工的懒惰习惯,还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企业原本担心的回到“大锅饭”年代的事情根本不会发生。


  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促使企业守法


  新《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在用人时必须签定书面的用人合同,以规范的合同文本形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多劳动者维权意识正在被法律唤醒,他们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得企业不敢轻易违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企业去遵守法律。


  “现在企业的违法成本很高,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和用工者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给劳动者两倍的工资。一年内没有和劳动者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要和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都能自觉维权,企业是不敢冒这样的风险的。”魏浩征强调。


  事实上,新《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企业在制定涉及员工利益的有关规定时,需要和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劳动者完全可以利用工会和职工代表这一平台,更好地为自己服务。打个简单的比方,如果企业要制定一项制度:一个月迟到3次就是严重违纪,可以解雇工人。但工会或职工代表可以和企业商量,把迟到3次改成迟到5次才算违纪。


  不过,魏浩征同时也指出,员工也不能将企业做为自己的对立面,企业发展了,员工才可以加薪,劳动者只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把法律赋予的权利用得太过分。


  如何执法意义深远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很多地方的劳动部门遇到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即执法尺度问题。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从今年开始和劳动者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签合同后企业必须给劳动者交纳社保金,企业在交纳社保金后,有员工提出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6年,甚至10年以上,企业应该为我补交社保金。但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规模小的民营企业,一旦补交多年的社保金,有可能会造成企业的倒闭。


  卢胤律师强调,在上海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以前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就比较好,对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也没有什么抵触情绪,执法难度不大。但其他很多地区本来就存在有法不依的情况。对于那些原本就有法不依的地方企业,现在推行比原先更严格的《劳动合同法》,执法的难度可想而知。


  至此,又回到企业用工不规范是由于法律自身的不完善造成的,还是由于执法不到位造成的。“在某种程度上,我个人偏向于企业用工不规范是执法不严造成的。”卢胤律师对记者说。


  媒体要发挥正面的积极作用


  事实上,新的《劳动合同法》能否深入持久地贯彻下去,和整个社会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认识程度的深浅相关,大部分人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认识来源于平面媒体,或者电视、网络媒体,因此媒体在宣传报道新劳动合同法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很多专家学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媒体在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报道时,应该在公正、客观的前提下,多宣传新的《劳动合同法》,从正面引导劳资双方正确认识和理解新劳动合同法。这将对维护社会的稳定产生积极作用。


  不过,范星认为,媒体在坚持对新劳动法如实报道的基础上,也不能完全忽视新劳动法存在的不足之处,媒体要用自身的力量去给立法者提供更多补充新劳动法的素材,媒体的积极参与会进一步推动新《劳动合同法》的完善。


  其实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涉及面很广,关系到家家户户,甚至每个人利益的法律,这部法律得到很好的执行会对改善劳资之间的关系,会对社会未来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因此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要对新的《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尽一份力,特别是各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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